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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来源:       点击: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文件

中医中药〔2019〕28号




关于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通知

各学部、科技创新平台、转化所、学工办: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学院各科研、教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规范处理实验室废弃物

各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生物类废物、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废弃试剂瓶等,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排放、丢弃。对于不能处理的废弃物要做好分类,按《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规范填写好《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登记确认表》,做好统计及相关处理工作,安排专门地点暂时存放,等待学校统一回收处理。

二、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宣传和教育

实验室负责人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研究生导师要对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进行安全及环保教育。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制定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细则及应急预案,并张榜公布。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学院。

三、严禁随意丢弃废弃物、废弃试剂瓶

对于随意倾倒废弃物、丢弃废弃试剂瓶的研究生、本科生,给与通报批评,取消其进入中药学院所有实验室开展实验的资格。对违反管理办法随意倾倒废液、抛弃废固的当事人给予全院通报,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实验室责任人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

2、《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登记确认表》

学院公章23、《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

                                  中药学院

2019年4月17日

中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