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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第二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来源:科技处       点击:

   各位老师好,科技处发布了《关于做好我校第二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请已入库的专家(见附件4)核对自己相关信息(包括所在单位、所在部门、所获称号、承担项目情况、学科、银行卡号)。同时,基金委将新征集一批专家,请符合要求的老师填写相关附件(附件3)。此外,专家库施行分层级管理,省基金委将选聘部分符合条件的入库专家担任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战略咨询委员会成员、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及成员,请拟申请的专家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分层级专家统计表》(见附件5)。请相关老师填写好以上附件后发送至luoxiang@gzucm.edu.cn,汇总后上交科技处!

以下源于科技处:

关于做好我校第二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第二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次入库专家核实,并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工作分三部分:入库专家核实、新专家入库及专家分层选聘。

一、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

由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发现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通知专家登录阳光政务平台修改、补充完整。依托单位审核后在平台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基金委审核,并填报《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见附件1)。如果专家信息没有变动,无需填写此表格。

(一)已入库专家

各单位已入库专家见附件4。

(二)核实内容

1.所在单位: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在单位”是否变动,是否在职在岗,有变动的请在统计表内(附件1)注明。

2.所在部门: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在部门”填写是否准确,此项信息如有变动,由学校单位科研管理员负责修改。

3.所获称号: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获称号”填写是否准确。

4.承担项目情况: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承担项目”情况,填写是否准确,应以“所获称号”相对应。填写的承担项目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

5.学科:通知专家准确填写“学科”一栏的学科代码。

6.银行账号信息:核实专家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是否完整。

二、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

过往有部分专家曾经申请入库,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出现在已入库专家清单内的,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并且有意愿入库的,都可以重新申请入库。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入选专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必须是依托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类别见附件2);或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含)以上的负责人;或是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二)省内专家

省内依托单位推荐的专家除具备(一)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广东省实验室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三)港澳专家

港澳地区依托单位推荐的专家除具备(一)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未主持过内地项目、但主持过港澳特区政府设立的科研项目,或其他国家设立的国家级别科研项目(如主持美国NIH, NCI, DOD等项目)的人员也可推荐入库。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四)征集方式

各有关单位根据专家入库标准形成新征集专家名单,核实后填写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基金委,经省基金委确认后成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

三、专家分层级选聘

专家库施行分层级管理,省基金委将选聘部分符合条件的入库专家担任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战略咨询委员会成员、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及成员。选聘条件如下:

(一)战略咨询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战略思想,熟悉科学基金工作体系。优先选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

(二)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应熟悉学科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战略思想和宏观把握能力,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优先选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仓日新研究群体带头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三)学科评审专家组成员:应熟悉学科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作风严谨,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优先选聘“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获得者、珠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者,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正高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条件,核实后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分层级专家统计表》(见附件5)。

四、相关要求

1.入库专家将有可能作为后续项目的函审专家,分层级选聘专家有可能作为后续指南制定或项目评审答辩专家。请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专家信息的核实及专家征集工作,重点做好符合分层级选聘条件专家的信息核实和推荐工作。

2.专家核实工作。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5点前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科技处张坚公文邮箱(zhangjian@gzucm.edu.cn)

3.专家新入库及分层级选聘。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4日下午5点前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分层级专家统计表》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科技处张坚公文邮箱(zhangjian@gzucm.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坚

电话:020-39358466



附件:

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别

3.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

4.我校已入库专家名单

5.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分层级专家统计表


科技处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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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4.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