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料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资源下载 > 综合资料 > 正文
关于规范OA系统审批流程以及学院印章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来源:       点击:


各学部、科技创新平台、转化所、学工办:

为规范学院有关申请在OA系统审批流程,以及学院公章使用,现作如下规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申请使用学校行政印章

申请人需填写《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需盖章文件的电子版发至学院OA信息管理员公文邮箱。

申请使用学校行政印章审批的一般流程为:学院将有关申请上传OA→学院审批→主管部门审批→校长办公室审批→校领导审批。待审批的流程完成后,OA信息管理员将已办理审批手续的《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申请表》电子版回复至申请人公文邮箱。申请人打印并附上用章材料,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盖章事宜。

二、申请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需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使用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需要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文件的电子版发至学院党政办OA信息管理员邮箱。

申请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的一般流程为:附件2和有关文件上传OA→学院审批→主管部门审批→校长办公室审批→校领导审批。待审批的流程完成后,OA信息管理员将已办理完审批手续的申请表电子版回复至申请人公文邮箱,申请人自行打印,提交学校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对外签订合同OA审批流程

1、根据学校《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广中医办〔2016〕55号)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类档案管理规范(试行)》(广中医办〔2018〕36号)精神,签订合同类文件要求原件为一式八份,其中,学院、主管部门、财务处、校长办公室档案科各备案原件1份。

2、申请签订购销、科研、教学等各项事务合作合同

申请人需提供:

①合同协议文本(Word电子版)

《广州中医药大学对外签约授权审批表》电子版

③《合同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④合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电子版(仅购销类合同需要

将以上电子版发至学院OA系统管理员公文邮箱。

审批流程:管理员上传合同至OA系统→学院审批→主管部门审批→财务处审批→审计处审批→校长办公室审批→校领导审批。

审批流程完成后,管理员将已完成审批流程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对外签约授权审批表》电子版发至申请人公文邮箱,通知申请人有关申请办理情况,请申请人准备好《广州中医药大学对外签约授权审批表》和合同协议的纸质版一式八份(申请人签名,合作单位签字盖章)交至OA信息管理员处,学院党政办公室将于每周周五提交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盖合手续。

四、对外科研服务加盖学院证明印章申请

本院教师如有对外科研服务需加盖学院证明印章,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对外科研服务加盖学院印章申请表》

研究项目的实验原始记录复印件

ƒ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以上材料交至学院党政办审核;1-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提交材料不完备不受理。

五、购买有毒药材、处方药加盖学院印章申请

本院教师如有购买有毒药材、处方药加盖学院证明印章申请,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购买有毒药材、处方药加盖学院印章申请表》

②项目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交至学院党政办审核办理盖章;提交材料不完备不受理。

附件:

1、《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申请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使用申请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对外签约授权审批表》;

4、《合同信息汇总表》;

5、《教师对外科研服务加盖学院印章申请表》;

6、《教师购买有毒药材、处方药加盖学院印章申请表》。

学院OA系统管理员:王  莹,电话:39358071,13610124683,公文邮箱: wangy@gzucm.edu.cn;

使用学院印章联系人:林小桦,电话:39358050,13826498446,公文邮箱:xh898@gzucm.edu.cn

以上规定自2019年1月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中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