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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来源:       点击: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文件

中医中药〔2019〕43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转化所)、科技平台:

为了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活动月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高教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一)教学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负责对全院教学实验室的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龙泳伶

成员:吴文如 李庆国   李润美谭永恒   龚晶林小桦伍智梨

(二)科研实验室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负责对全院科研实验室的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赵钟祥

成员:胡庆忠胡济梁 廖国超 翟筠秋童  毅

崔  辉   荣  莉

二、专项整治内容

学院将对危化品试剂、常规试剂、化学实验废弃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实验废物、特种设备、气瓶、水电及消防、卫生与日常管理等九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治(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19年5月-6月。

四、工作要求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部(转化所)、科技平台、分中心实验室、危化品仓库负责人以及全院老师个人要根据《中药学院实验室专项整治项目表》的要求,认真对照整治项目和整治要点,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治工作。

2、各学部(转化所)相关老师要把专项整治项目表中所列举的需要上报内容,于6月15日之前,填写好相关表格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其中,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的情况必须如实详细统计上报,任何人不可以有隐瞒及私藏,一旦出现问题将由个人负全部责任。学院不具备剧毒试剂的储存条件,剧毒试剂必须上报回收。

3、学院领导和工作小组采取现场办公方式,将于6月中旬深入到各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逐一核查。通过核对全院危化品台账,核查库存登记的危化品品种、数量与实际使用的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现象。

4、同时,学院对实验室卫生与日常管理、实验室水电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有条件整改的立刻整改。一时整改不了,要建立风险台账。对学院自身无法解决的,则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并落实整改。

5、建立学院三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分管教学和科研的领导分别主管相应的实验室安全,各学部(转化所)、分中心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负责人参加。全院所有实验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文件另发)。

6月下旬,各学部(转化所)相关老师与学院签署《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安全管理承诺书》。学院与学部、平台实验室负责人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部负责人与各分中心实验室、PI负责人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部分中心实验室负责人、PI负责人与其下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署责任书。

6、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情况以及整改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特此通知。

 中药学院

                                2019年5月20日

中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1:

中药学院实验室专项整治项目表(2019

整治项目

整治要点

负责人

危化品试剂

1、对科研和教学危化品仓库现有的试剂库存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2、对危化品仓库的库存量、化学试剂分类管理情况及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危化品

仓库负责人

3、个人上报实验中使用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种类、数量及存放地点等情况(学院不具备剧毒试剂的储存条件,剧毒试剂必须上报回收)。

各学部(转化所)相关老师

4、核查危化品仓库的库存与老师个人上报的种类及数量的一致性,建立进出库台账。建立从采购、入库、出库、使用到废液回收全过程的可溯源追踪机制。

党政办公室;

科技平台、分中心实验室

负责人协助

常规试剂

5、对科研和教学使用的液体试剂、固体试剂的种类、数量及存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各科研、教学实验室负责人

化学实验

废弃物

6、上报每个月废液产生的数量情况。

7、检查废弃物标签,包含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产生部门、送储人、日期等信息。

各科研、教学实验室负责人

8、汇总测算全院每个月废液产生的总量,向学校资实处建议回收废液的时间安排。

党政办公室;

科技平台、分中心实验室

负责人协助

病原微生物

9、上报涉及病毒、细菌等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具体情况。

10、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剧毒品等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具备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施。

各学部(转化所)相关老师

11、学院建立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党政办公室;

科技平台、分中心实验室

负责人协助

生物实验废物

12、上报实验动物等生物实验废物处置情况并提供处置的记录,检查生化实验废弃物标签。

13、上报生化实验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检查是否配备了生化实验废弃物垃圾桶(一般内置黄色塑料袋)。

各科研、教学实验室负责人

特种设备

14、上报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有关情况。包括操作人员参加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情况,以及设备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登记卡》情况。

各科研、教学实验室负责人

气瓶

15、上报实验气体使用情况,含气体种类、使用人等,并提交气瓶质量报告。

16、所有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有状态标识,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帽。

17、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各科研、教学实验室负责人

18、收缴全院废弃气体钢瓶(历史垃圾),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9、建立全院气体钢瓶台账。

党政办公室;

科技平台、分中心实验室

负责人协助

水电及消防

20、上报实验室明火电炉等加热设备情况。

各科研、教学实验室负责人

21、收缴全院明火电炉。

22、检查应急照明及紧急疏散线路标识。

23、检查消防设施配置。如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桶等。

24、检查实验室及公共场所漏水情况。

25、落实各楼层及实验室的各级水管总阀位置和电闸位置。

党政办公室;

科技平台、分中心实验室

负责人协助

卫生与

日常管理

26、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实验完毕物品归位。

27、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纸板箱、废电脑、破仪器、破旧家具等。

28、实验室内不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无吸烟现象。

29、实验室配备了急救药箱以及相关防护设施。

30、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值日表,有执行记录。实验区、学习区和生活区卫生状况良好。

各科研、教学实验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