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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科技处       点击:

各位老师:

    接科技通知,2020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然后电子版(需重命名为单位名+申报人姓名)和申报清单(附件2),发送至luoxiang@gzucm.edu.cn汇总,以便报送科技处磷酸。详见以下详细通知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5521027884

联系邮箱:luoxiang@gzucm.edu.cn

                                                                                                                                                             

中药学院

20191010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 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 次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二)项目负责人 :

1.必须是副高以下(含副高)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 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 35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 个项目。

3.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所有项目都需进行校内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在管理系统正式申报。

(二)本项目不支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项目申报,凡项目涉及均属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 3 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 3 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四)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五)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六)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 年。

(七)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二级单位请于11月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需重命名为单位名+申报人姓名)及二级单位申报清单(附件2),一并发送至科技处曹红珍公文邮箱(chz@gzucm.edu.cn)。

2.学校组织评审后,二级单位为申报人及成员注册账号,申报人登陆系统先写申报书,并网上提交,同时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 号令)要求,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申报人及二级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下午5:00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可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

3.学校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后,各项目负责人打印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要求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原件),用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或双针装订,于11月27日下午5:00前由二级单位统一收齐后报大学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大学城办公楼709室),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

联系人:张坚、曹红珍

联系电话:39358466、39358470


附件:

1.《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

2.二级单位申报清单



科技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