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中医教〔2017〕44号文)中第四十六条第六款“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经复查不合格者”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学生状态 |
拟退学原因 |
2018064040 |
吴纪明 |
2018级 |
药学 |
休学 |
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 |
鉴于以上学生《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通过当面交收、邮寄快递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予公告送达。
公告公示期间: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陈述书或申辩书电子版至学院办公室指定邮箱031794@gzucm.edu.cn。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陈述书或申辩书,视为无异议,学院将对你进行拟退学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39358253
中药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