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名单参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2日-11月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认定工作小组。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8319,联系邮箱:021519@gzucm.edu.cn。
中药学院
2024年11月2日
附件: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