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参照学校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我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各学部、研究所评定小组评定、学院复核,具体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kuiwang@gzucm.edu.cn
中药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