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
“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推优工作”包括: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党员发展对象。凡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团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作为推荐对象。
(一)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能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推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需提交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需年满十八周岁),推优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原则上需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并考察合格;
(三)在一年内无挂科记录;
(四)有获得校级及以上团内荣誉,见义勇为,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等情况的,可以优先推荐;
(五)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作为“推优”对象:
1、受过校、院级处分或校、院级通报批评,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2、不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等团内学习、团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3、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4、在老师、同学中形象不好,口碑不佳的。
二、推选名额
各团支部“推优”人数,由团支部与所在党支部商议,根据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确定。
各团支部大学期间“推优”总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40%。
三、工作程序
(一)团支部与所在党支部商议确定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党员发展对象的名额。
(二)在对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征求多数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优”候选人。
(三)团支部向团委提出召开推优大会书面请示(参考附件1),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若团支书为推优人选,则团支部需联系团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委派人选跟踪团支部推优大会,团支部书记的推优意见由院团委组织部作出。
(四)召开团支部大会表决。团支部会议原则上应线下召开,实到团员人数不低于应到人数的4/5。
团支部“推优入党”会议流程:
1、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
2、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须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
3、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得票超过一半者方可作为推荐对象;
4、当场公布得票情况。
(五)团支部原则上按得票多少,确定“推优”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六)团支部委员会负责对推荐对象写推荐意见,并填写《团员“推优”登记表》(注意分别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两种情况),说明推荐理由,报学院团委调查审核,签署意见。
(七)学院团委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有关情况及材料,向党支部推荐。
四、其他事项
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推荐对象有效期限为2年,有效期内若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发展对象的,须重新推荐。
确定29至35周岁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重点听取同级团组织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坚持党建团建深度融合,全流程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各团支部要积极主动与所在党支部、班级辅导员沟通联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确保真正把优秀团员推荐出来。
(二)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各团支部完成“推优入党”工作后,要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记载相关情况。
(四)各团支部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推优入党”工作。召开“推优入党”团支部大会前,至少提前2天将书面申请(附件1)报学院团委工作邮箱,并于3月31日中午12:00点前将本支部《团员“推优”登记表》(附件1为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登记表、附件2为推优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登记表)、《中药学院“团员推优”名单汇总表》一起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团支部2023年春季推优入党材料”)发到邮箱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邮箱:1579714083@qq.com。
同时,整理好《团员“推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中药学院“团员推优”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班级对接的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团员“推优”登记表》、《中药学院“团员推优”名单汇总表》由团支部、学院团委、党支部各保留一份,《团员“推优”登记表》随入党材料一起归入本人档案。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林芳纹,电话(微信):13670432342
欧阳蜜蕾,电话(微信):18890309306
附件1:召开“推优入党”支部大会的请示
附件2:团员“推优”登记表(推入党积极分子)
附件3:团员“推优”登记表(推党员发展对象)
附件4:中药学院“推优入党”名单汇总表
中药学院团委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