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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14      来源:       点击:

中药学院

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疫情防控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立足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坚持科学选拔,突出重点、兼顾面上,以利于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管理

(一)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面主持及开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按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三)学院专门成立招生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复试方式与程序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确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名单确定

1. 必须达到学校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学校线,详见附件1)。

2. “1+4”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均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线下资格审查在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类别

材料明细

应届生

往届生

备注

学业证明材料

科研业绩成果

如发表论文、立项课题、获得专利、奖励等

科研计划书


其他材料

如英语、计算机、或其他能力、水平考试的成绩单或证明书等

身份证明材料

硕士毕业证书


自备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有需要时核查

硕士学位证书*



准考证*

请考生从研招网官网下载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


研究生证*


自备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有需要时核查

思想品德考核表*

入学后提交招生院所

注:*标为必需材料,其他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准备,供学科复试参考。

2.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注:请复试考生尽快下载钉钉APP,实名注册,首先进行个人实人认证(消息-点击左上角的图像-设置-我的信息-个人实人认证),截图保存。实人认证截图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实人认证截图,将此截图放入下文《资格审核电子材料》文件夹。

扫描以下钉钉二维码加入复试工作群。入群备注:考生编号-姓名,无备注无法通过入群申请。该群作为备用面试系统以及发布即时消息。(注意:24小时内仅能申请入群一次,务必按照要求备注!)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为网络开放性笔试和网络远程面试。

1. 笔试(满分100分):网络远程笔试与初试专业课笔试合并进行,即在网络远程面试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根据学校与学科导师组提供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手写答题,每题论述字数不超过500字,书写的答案以图片形式上传,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有必要时,可进行笔迹鉴定)。

笔试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30分)

(2)科研计划书(20分)

(3)专业课题目:中药是药物发现的重要来源,试论述如何从中药有效发现原创新药物?(50分)

2. 面试(满分100分):

(1)自我展示:采用视频形式进行自我介绍与业绩展示(内容需含英语口语介绍自我),视频录制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要求为mp4。

(2)视频面试:通过回答复试专家小组提问等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科研思维、创新意识与综合能力等。面试平台为钉钉、腾讯会议。

开放式考核资料(包括视频)与审查材料分别独立的文件夹,再压缩一起并于7月16日下午17点前,邮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后四位数字+考生姓名+复试资料”发至工作邮箱:gzyx@gzucm.edu.cn如不按命名规则和时间要求提交,影响工作人员及时下载评分,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不要用163邮箱)。

(五)复试工作安排

进入学校复试总名单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者具有参加学院复试的资格。根据学院实际,我院2020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9日9:00-17:00,所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

第二阶段:7月23日之后进行(时间待定),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 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20%+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20%+复试笔试成绩(含初试专业课考核部分)×20%+复试面试成绩×40%。

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为考生的最终录取依据,由学院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

2. 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录取:《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的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充足,则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考生。如待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次进行补位录取。

(2)增量补录取:属“四重”人员、学科引进人才等,如获得增量计划,在完成一志愿录取工作后,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充足,则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根据增量招生计划数顺次补录取考生。如补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再次进行顺位补录取。

(3)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经初试择优筛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不足,可从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其他导师的富余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可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的专业信息(包含调剂志愿填报起止时间、调剂导师面试时间安排等)由学院整理确认后上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布。调剂操作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里操作完成。本着“考生自愿选择,导师择优录取”原则,调剂录取将按照以下两个程序环节进行“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①考生申请调剂环节: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博士生网报系统”自主选择调剂导师并填报志愿(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一个“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导师),经调出院所、调入院所和研招办审核后,调剂志愿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②导师择优录取环节:调剂考生根据院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由接收调剂院所、专业和导师组组织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程序、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招生导师为每位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填写《调剂导师择优录取意见表》(附件2),复试结束报所在招生院所审批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调剂的拟被录取考生须填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确认表》(附件3),经调剂导师签字同意接收,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同时调剂导师须在招生系统里完成调剂初录取操作。

4.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8月15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 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统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由学校卫防科(医务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6. 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7. 调取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为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复试在选拔创新人才中的作用,学院成立了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过程全程接受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以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考务咨询电话:

020-39358246

复试工作监督电话:

督察组电话,林老师:020-39358050

六、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中药学院所有。

 

附件:

1.2020年博士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择优录取意见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确认表

中药学院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生入学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领域代码

学科/领域名称

外国语成绩

(满分=100)

备注

1005

中医学

57

医学类

学术型

1006

中西医结合

57

医学类

学术型

1008

中药学

51

药学类

学术型

1057

中医

57

医学类

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