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启动2018年度中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2017级本科学生,只接收高考时的理科生,高考成绩中必须有化学考试成绩。

  1. 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9月3日前,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至所在学院办公室;

    9月4日,审核转专业资格,并公示;

    9月5日,转专业考试(无机化学理论考核以及实验考核);

    9月7日,公布考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学生名单;

    9月10日,上报拟录取名单。

    三、工作流程

    (一)公布2018年度中药学院转专业方案。

    (二)学生申请

    9月3日前,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至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见教务处通知附件5)。

    (三)资格审核

    9月3日前,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入中药学院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包括转专业申请表、高考成绩凭证,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以及《转专业申请汇总表》(见教务处通知附件7)纸质版交中药学院办公室(药A416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中药学院-严艳公文邮箱。

    9月4日中药学院办公室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公布参加初试名单。

  2. 考试

    1.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无机化学(含理论考试与实验考试,理论考试参考教材为《无机化学》(新世纪第四版),主编:铁布荣、杨怀霞,出版单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ISBN:9787513233590,2016年8月出版;实验考试参考教材为:《无机化学实验》(新世纪第四版),主编:铁布荣、杨怀霞,出版单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ISBN:9787513234481,2016年9月出版,无机化学实验内容:仪器的认领和基本操作训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不安排补考。

    2.录取

    中药学院根据考试成绩,理论成绩和实验成绩均为80分以上的同学方可录取。

  3. 确定名单

    中药学院办公室拟录取名单上报教务处。

    (六)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需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应征得家长同意。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药学院办公室 严艳 39358253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

    201891